什么是好小说,或什么样的小说是好小说,这个问题不够精确。对于不同的读者群,就有不同的好小说。读者有雅俗之分,相对于小说生产的总量而言,雅俗共赏的作品其实不多。雅人为消遣,有时也能接受一些“俗”的作品;至于“俗众”,你打死他,他也不会把《尤里西斯》或《追忆逝水年华》从头看到底的。再细分读者的身份,差别就更大了。文学教授、文学史家和评论家推崇反映时代精神和在艺术上有所创新的作品,少男少女爱读言情小说,中年人较多忧患意识,老年人倾向于怀旧,某一阶层、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读者喜欢作家描写他们那个阶层、行业或地区,不同的文化背景又使人们偏爱某一特定类型的小说。不才生于40年代的上海,在上海读完小学和中学,因此有一个上海情结。缩小了讲,是旧上海情结,所以我爱读张爱玲的《传奇》和王安忆的《长恨歌》;扩大了说,是江南情结,所以我读叶兆言的“夜泊秦淮”系列也津津有味。对我来说,这些都是好小说,但我不能把我的意见强加给友人,比如山西人卫建民先生。
标准的多元化不是坏事。这样,不同类别的小说都能找到自己的读者,皆大欢喜。如果我们认定有一个超身份、超地域的客观标准,并且认定在此一领域拥有话语霸权的文学教授、文学史家和评论家们的标准就是这个客观标准,问题并不因此解决,因为他们从相似的原则出发,落实到具体作品,却往往打架。
中国人之间所见不同,东西方之间更见差异。我们可以反对西方中心论,无奈在这个越来越趋向全球化的世界,握有话语霸权的总还是西方社会。我们爱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但在文学领域,诺贝尔文学奖把中国文学拒之门外已整整一个世纪。国人对这件事愤愤不平,或指责评委不公,或怪他们不懂中文,无视中国当代文学的业绩。这些,也许都没说在点子上。
说斯德哥尔摩的先生们不公,恐怕未必在理。中国作为当今世界一个举足轻重的大国,评委诸公若有势利之心,反倒应该给我们一次奖才是。1992年的奖是授予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德雷克·沃尔科特的,总不见得瑞典学院不惜开罪堂堂中国,特意讨好这个小国吧。说他们不懂中文,倒是事实。十几位评委里只有马悦然一位能读中文。可是我们不能强迫其他评委都去学中文。大山不能走向我们,那么就让我们走向大山吧。于是有论者埋怨中国当代文学作品译成英文或其他西方主要语种者太少,或者翻译的水平太低。外国出版商选择翻译出版什么书是他们的商业行为,我们要管也管不着。于是有人甚至呼吁国家设立基金,组织翻译出版中国当代作家的煌煌巨著。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想法当然行不通,国家不会像支持竞技体育那样帮助文学冲向世界,乃至像足球队引进外援那样,重金礼聘英美高手为我们译书。附带说一句,我们的足球冲不出亚洲,没有人指责国际足协制定的规则不公或裁判偏心,事情轮到文学,偏生就有这种议论。
其实,得不得诺贝尔奖并非什么了不得的事情。首先,这串葡萄诚然很甜,可是吃不到葡萄的狐狸照样可以活得很自在。一般读者的阅读选择,未必以该作者是否得过诺贝尔奖为依归。中国有几亿读者,我相信那位得了奖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作家在全世界的读者,不会超过我们任何一位当红作家拥有的读者。其次,如果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以世界级的大师居多,评委也有看走眼的时候,有几年的得主不见得特别高超。反之,公认的大师如托尔斯泰、普鲁斯特、卡夫卡等人,就都没有得奖。是真名士自风流,我们真正的或潜在的大师不必太介意这个奖和它的巨额奖金。
再看我们的作家,是否真的达到世界级大师的水平了。且听一些学者和评论家对中国当代文学的评价。杨义:我认为80年代并不是文学的高峰,可以说它是“五四”以来最活跃的时期,是才子的时期,而不是出大家的时期。李庆西:中国作家缺乏的是勇气和耐心。陆建德引用美国诗人弗洛斯特的说法:文学分成两类,悲哀的文学和抱怨的文学。前一类是关于人类永久的生存状况,后一类带有某时某地的文学痕迹,也许真切、动人,但不是伟大的文学。(《中华读书报》,1999年9月29日)这些意见虽不是针对诺贝尔文学奖而发的,但是也能对中国作家为什么不能获奖提供一种解释。陆建德先生的意见尤其值得重视,他是英国文学专家,深谙西方人的文学趣味和评判标准。试观瑞典学院对历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授奖词,往往赞美他们的作品表现了人类最根本的问题。这个奖是西方人设立、评定的,你当然有权利不理它,但是你若想得奖,就得遵守它的游戏规则。
总之,我以为当代中国文学不乏对于一定受众而言的好小说。在这个基础上,有志问鼎诺贝尔奖的作家们如果讲究一点策略,在下个世纪我们也可能产生西方人心目中的伟大文学。不过中国作家首先应该为自己的同胞写作。他在落笔或在电脑前落座之前,已经设定了自己的读者群。如果他的小说得到预设的读者群的欢迎,他就写了一部好小说。聪明的作家不应寻求讨好所有的人,我能读到一部带有某时某地的痕迹,而且“真切、动人”的小说,就觉得很好。